中高职课程衔接:英国经验对我国的借鉴
  
    构建中高职衔接的职业教育与培训课程,不仅是课程设计问题,还是制度设计问题。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与英国大使馆文化教育处合作,从我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构建需求出发,在系统研究英国职业教育与培训课程开发的依据、方法与制度的基础上,提出了借鉴英国经验,构建我国中高职课程衔接体系的建议。

    借鉴一:课程要素来源于职业分析职业教育与培训课程内容的衔接,实质是课程的组织问题,而课程组织需要确定“用来作为组织线索的课程要素”,这是被称为现代课程理论之父的拉尔夫·泰勒的观点。

    英国的职业教育与培训课程开发包括三个阶段:一是从职业分析到职业标准,二是从职业标准到学习单元,三是从学习单元到资格课程。由于其课程要素来源于职业分析,从而保证了课程的职业导向性,也就保证了职业教育的职业导向性。在此基础上,以资格制度中的不同能力级别要求为依据,对课程要素进行组织,从而实现课程衔接。

    我国中高职课程不衔接的一个主要原因,是缺乏衔接的科学依据。由于历史原因,我国一些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院的课程要素依然来自具体学科,以学科逻辑来组织课程。另外,由于管理体制问题,我国职业教育课程也缺乏与职业资格证书标准的沟通。构建衔接的中高职课程体系,需要有明确的课程要素,需要有科学的衔接依据。

    借鉴二:课程教学与学习者能力衔接英国职业教育与培训课程的衔接,不仅体现在课程内容的衔接上,还通过学分制以及对“先前学习认可”制度,使学习者能够在已有能力的基础上选择学习课程,从而实现课程衔接中“教学过程”意义上的衔接。

    在我国一些省市,如北京、四川、江苏等地的职业院校已实施了学分制,但由于各种原因,学分制所应反映出来的灵活的教学制度的意义并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在构建中高职衔接课程方面,很多地方仅考虑课程内容的衔接,而没有考虑如何使课程教学结合学生的具体背景、能力,即存在课程教学与学生能力水平不衔接的问题。

    随着社会的发展,职业院校的学生将越来越多样化,作为教学过程的课程与学习者自身的知识、理解力与技能相衔接这一问题将会越来越重要。

    借鉴三:行业企业参与课程开发行业企业在英国职业教育与培训课程开发制度中发挥着基础性功能,这保证了职业教育与培训课程的职业导向性。

    英国职业教育与培训课程开发的第一阶段为职业标准开发。这一阶段由英国行业技能委员会负责,主要开展定性和定量研究,了解行业和职业需求,详细分析职务角色和功能。在此基础上开发出来的职业标准,能够真正反映行业企业的实际需求。在开发学习单元和资格课程这两个阶段,行业专家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也会参与其中,这加强了职业教育与培训课程与职业标准衔接的可能性。

    我国在职业教育改革进程中,尽管政府一直强调职业教育要着眼于经济发展需求,专业设置要与行业对接、课程与职业资格对接,但由于体制、机制等原因,我国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总体不高,参与课程开发程度较低。

    借鉴英国经验,我们提出了构建我国衔接的中高职课程体系的如下建议:

    建议一:课程开发兼顾职业性教育性职业教育课程既是有关职业的课程,也是有关教育的课程,职业性与教育性都应是职业教育课程的属性。我国很多中职校是由普通中学转变而来,为使职业教育具有职业特色,一些学校在批判学科导向的基础上,对课程进行了改革,但有的学校也出现了忽视学生能力发展的现象。

    为保证职业教育课程的职业性与教育性,建议通过职业分析方法来选取课程要素,按照学生发展能力要求来组织课程,以保证课程的职业性与教育性,从而实现职业教育课程同时满足职业发展需求和学习者个体发展需求。

    建议二:以资格标准为衔接依据我国实施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并举的政策,但两种证书之间缺少互认,沟通并不畅通。由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以前的技术工人技能等级制度演变而来,一些证书只重视技能要求,对综合职业能力的要求关注不够。

    目前,包括英国在内的很多国家都制定了将普通教育、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证书纳入同一资格框架体系的资格证书制度。我国可以借鉴这些国家的经验,构建一个将教育部门管理的学历证书与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管理的职业资格证书纳入统一框架体系内的资格证书制度。在这种证书制度框架内,通过相同标准,使得不同类别的资格证书之间能够互认,不同层级之间的资格证书相互衔接。以这种资格框架内的资格标准为依据开发出来的职业教育课程,相互之间才能实现衔接。

    建议三:制定多元参与的课程开发制度保证职业教育课程既体现职业性又体现教育性,必须有多方机构人员参与职业教育课程开发过程,从多个视角综合考虑职业教育课程需要满足的需求——行业企业人员了解行业内企业及企业内职业的要求,专业部门从专业角度考虑课程的科学合理性和专业性,政府部门考虑国家的意志,职业教育教学机构考虑学生和地方经济发展需求。职业教育课程作为一种公共资源,应该由政府制定规则,由政府出资购买各方在课程开发方面所承担的专业服务。

    由于制度不健全,目前我国往往由职业院校内部人员承担职业教育课程开发的任务。即便有行业协会代表参与,但由于历史原因,这些代表并不了解行业企业实际需求,不能真正代表行业。为此,有必要借鉴英国的有关经验,制定多元参与的课程开发制度。

    建议四:实施“先前学习认可”制度课程的衔接有多种内涵,除教学内容衔接外,教学过程衔接也应包含其中。我国的学分制试点,为实现教学过程与学习者先前学习的衔接奠定了一定基础。我们需要借鉴英国“先前学习认可”制度,实现教学过程与先前学习经验的衔接。

    对先前学习的认可,需要建立一套测量学习者先前学习的制度、方法与工具,从而保证测量结果客观可信,保证课程的教学过程实现真正意义的衔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