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关于印发第十二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

 

 

教职所〔2015125

 

关于印发第十二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

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组织机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 促进活动育人的意见》(教职成[2015]8号)精神,决定举办第十二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现将竞赛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实施。

附件:第十二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方案

 

 

      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

    组织委员会

   2015928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文明办、团委、妇联、关工委、中华职业教育社,计划单列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明办、团委、妇联、关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明办、团委、妇联、关工委


附件:

第十二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

活动方案

 

一、参赛对象

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在校生。高职附属的中专部学生参赛,应在校名后注明中专部。

二、竞赛项目

本届活动以“践行核心价值观,激扬职校生风采”为主题,设立6类赛项。

(一)征文演讲类

主题和内容:一是以“牢记历史,爱我中华”为主题,引导学生铭记历史,缅怀先烈,珍惜幸福生活,激发报国热忱。二是以“成长中的感动”为主题,引导学生感悟自己成长经历过程中的正能量,抒发对党、国家、民族和家庭的热爱之情,表达当代中职学生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考和行动。

形式和要求:各学校可广泛开展征文演讲活动,择优推荐演讲作品给省级活动组织机构。报送作品包括演讲稿和演讲视频,一并报送。演讲稿内容健康,语言平实,表达真情实感,字数不超过2000字;演讲视频要求内容清晰流畅,演讲者表达流利,仪表得体。

(二)职业规划类

主题和内容:以“我的未来我做主”为主题,引导学生树立信心,逐步培养职业意识,及早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内容包括职业生涯设计、创业计划、创新设计等。

形式和要求:各学校可结合职业生涯规划相关教学内容,广泛开展职业生涯设计、创新创业设计等活动,择优推荐职业生涯设计方案、创新创业设计作品给省级活动组织机构。

职业生涯设计方案和创业计划均提交电子文本。内容应贴近实际,目标明确,措施可行,相关文本字数不超过2000字。

创新设计方案提交电子文本,说明作品构思、特点、功效等,同时附送作品实物。

(三)摄影类

主题和内容:以“职校美·学习美·劳动美”为主题,引导学生聚焦校园生活和各行各业的劳动者,捕捉学生在校学习、生活、实训实习等的精彩瞬间和其他劳动者工作的瞬间,展示中职学生和劳动者的职业礼仪、职业素养和职业形象。

形式和要求:摄影作品除影调处理外,不得进行其他技术处理。作品以单幅形式报送电子版作品、未经过修改的电子源文件及说明文字,电子版格式为JPG,大小不超过5M;说明文字主要包括创作的构思、表达的内容等,不超过200字。作品创作时间为20159月之后。

(四)微视频类

主题和内容:以“奋斗的青春最美丽”为主题,引导学生树立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人生观、价值观,展示青春的风采和良好的精神风貌。

形式和要求:微视频作品可采用微电影、纪录短片、动画片、公益广告或者电子相册等形式,制作软件不限,紧扣主题讲述故事,内容健康向上,文件格式FLVRMVBMP4,大小不超过300M,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五)校园情景剧类

主题和内容:以“法治·安全·环保·健康”为主题,引导学生以学习、生活为原型进行创作,通过人物刻画、故事演绎等反映当代中职学生对法治建设、生命安全、生态文明、身心健康的所思所感所悟,体现教育和启迪意义。

形式和要求:作品脚本应由学生原创,表演以学生为主,可邀请家长或老师参加。主要角色人物在8人以内,时间不超过15分钟。报送脚本和演出视频,视频大小不超过300M

(六)才艺展示类

主题和内容:以“人人尽展其才”为主题,鼓励学生展示自身文体特长、职业素养和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引导广大中职学生学习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提高审美情趣、人文素养。

形式和要求:才艺展示分为舞台作品和非舞台作品。舞台作品包括朗诵、声乐、器乐、舞蹈、戏曲、曲艺、杂技、魔术、武术等,时间不超过10分钟。鼓励在校园内外公开展演。作品以视频形式报送,大小不超过300M。非舞台作品包括书法、绘画、篆刻等,非舞台类作品需提交作品实物。

三、组织机构

“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由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文明办、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中华职业教育社联合主办。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 促进活动育人的意见》精神,各省(区、市)应成立相应活动组织机构,各学校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和明确具体组织实施部门。

四、进度安排

校级初赛,地市级、省级复赛从20159月至20163月,具体时间安排由各省级复赛活动组织机构确定。

全国决赛安排在20164月至5月。竞赛活动执行委员会将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活动官方网站集中征集和展示各省级活动组织机构报送的优秀作品,并评选优秀作品。20165月全国职业教育活动周期间举办总结颁奖活动。

五、激励办法

全国决赛设置以下奖项。

(一)学生作品奖

针对各省级活动组织机构报送的优秀作品,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每个项目分别按作品总数的5%15%20%的比例设立一、二、三等奖,优秀奖若干。颁发署作者姓名的证书。参加颁奖典礼节目演出的颁发颁奖典礼展演特别奖。

(二)指导教师奖

面向教师设立优秀指导奖若干。指导的学生作品获一、二等奖和指导的节目参加颁奖典礼演出的教师颁发优秀指导奖。颁发署教师姓名的证书。微视频类、校园情景剧类、才艺展示类项目,每份作品的指导教师不超过6人,其他项目每份作品的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三)组织奖

面向学校,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颁发署学校名称的证书。面向地市、省级活动组织机构,设组织贡献奖若干,颁发署地市、省(区、市)活动组织机构名称的奖牌。

(四)贡献奖

面向活动赞助企业等单位设立贡献奖。

六、作品选送

1.由省级竞赛活动组织机构统一向全国活动执行委员会秘书处报送作品。除才艺展示类中的书法、绘画、篆刻等作品及职业规划类中的创新设计作品实物需邮寄外,其他所有作品、案例(包括文字和视频)以及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作品统计表(见表1-2);活动总结(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存在的困难与问题、下一步建议)全部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官方网站(http://www.moewmfc.org/index.shtml)进行网络上传和填报,具体上传办法及名额请见网站公告。

    2.竞赛活动执行委员会将根据各省学校数、在校学生数及上一届开展活动的情况综合确定报送名额。网站系统将于201635日开放,省级活动组织机构可分批进行上传,网站截止接收时间为201641024:00。才艺展示类中的书法、绘画、篆刻等作品及创新设计作品的实物请于201645日前寄出(注明“文明风采”字样),书法、绘画等作品不用装裱。

3.每份作品应标明作者、学校、指导教师等信息,并且每份作品均须命名,注意不得以绘画、书法等类别名作为作品名。未按照要求报送的将不予评选。

4.全国决赛不收取任何费用。报送的作品如发生著作权纠纷,由作品提供者承担相关责任。所有报送作品不退还作者,作品的处理权归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可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报送的作品(包括出版作品集、印制光盘、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报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联系人: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执行委员会秘书处苏敏,联系电话:010-58556711E-mail2869102329@qq.com。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富盛大厦116层教育部职教所德育与学生发展研究中心,邮编:100029


关于印发第十二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方案的附表.doc

关于印发第十二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教职所[2015]125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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