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的职业培训特色
  
  德国的职业培训在世界上是很有名气的。德国前总理科尔在谈到德国的职业培训对其经济和社会的影响时,曾不无自豪地说,德国所成功开展的职业培训是德国经济高速发展的"秘密武器"。从科尔的这一高度评价中,我们可以体会到德国的职业培训对其经济的发展、就业的促进以及社会的稳定所起的作用有多么大。那么,德国的职业培训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威力呢?这是值得我们认真研究的问题。

  根据德国《职业教育法》规定,德国的职业培训包括职前培训、在职培训和转岗培训。职前培训是指已完成第二阶段I级普通义务教育(相当于我国的初中教育)的青年人,通过系统的职业培训计划,获得广泛的职业基础训练和必要的职业经验,从而具备熟练从事技术职业所必需的技能和知识培训。在职培训是指已接受过职业培训,具有丰富的职业经验、良好的职业技能和知识以及富有进取精神的从业者,为适应技术的发展,保持和提高其职业技能和知识,或为提高业务水平,晋升职务的培训。转岗培训是指已接受过某种职业培训的从业者由于产业结构的调整,技术的更新或工作组形式的变化而失业,为再就业需要获得另一种职业活动所必需的职业技能和知识的培训。

  一、职前培训的主要形式--校企合作的"双元制"职业培训

  1."双元制"职业培训的基本概念

  "双元制"是指青少年在完成初中阶段的学习后,一方面在职业学校接受职业专业理论和普通文化知识教育,另一方面又在企业接受职业技能和与之相关的专业知识培训。这是一种将企业与学校、理论与实践和知识与技能相结合,以培养高水平专业技术工人为目标的职业教育和培训制度。

  2."双元制"职业培训的历史沿革

  德国的"双元制"职业培训起步较早,作为"双元制"中一元的企业培训,其雏形可追溯到中世纪的同业公会对师傅的培养。12世纪和3世纪,同业公会已对培训作了明确规定。到19世纪,手工业和商业企业开始对学徒进行职业培训。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企业培训的形式逐步向工业领域延伸,到20世纪初已扩展到所有的经济领域。作为"双元制"中另一元的职业培训培训,也有一个较长的发展过程。职业学校的前身是16、17世纪建立起来的周日宗教与职业学校。到19世纪,这种周日学校发展成为普通技术进修学校。20世纪初,进修学校开始按职业大类设置并招生。自1920年起,进修学校遂改称职业学校,成为与企业培训相匹配的义务教育学校。自1938年起,德国正式实行普通义务职业教育制度。

  德国职业培训"双元制"的正式称谓是1948年开始起用的,是年,德国教育委员会在《对历史和现今的职业培训和职业学校教育的鉴定》中首次使用了这一名称,对已存在了上百年的企业培训和职业学校培训这种相互结合、彼此促进的职业教育方式正式确立为"双元制"模式。1969年,德国政府又在《职业教育法》中对其作了有关规定,使其逐步制度化和法制化。此后,德国政府又在《青年劳动保护法》、《职业教育促进法》、《实训教师资格条例》等职业教育法律中作了进一步的规定,使这一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

  自70年代以来,特别是在90年代初两德统一以后,"双元制"职业教育和培训又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出现了向高级职业教育和培训层次,即职业学院和专科大学发展的趋势。这表明"双元制"职业教育向高等职业教育领域的延伸。

  3."双元制"职业培训的特点

  经过长期的发展和不断完善,德国的"双元制"职业教育和培训制度形成了以下主要特点:

  --两种培训机构,即职业学校和企业。职业学校是德国中等职业教育中最重要的一类学校,是"双元制"职业教育和培训中的一元,其教学活动受制于联邦政府科教部和其它相关专业部制定的各类职业培训条例和各州制定的教学大纲。各类企业是"双元制"职业教育和培训的另一元,其培训资格由各行业的培训委员会授予,其培训活动则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培训职业范围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

  --两种教学内容,即职业技能培训和专业理论教学。企业提供的培训内容近乎于职业实践,主要是传授职业技能和与之相关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经验,以便使学生在实际工作环境中接受培训。职业学校的教学内容除专业理论知识外,还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政治、体育、宗教、伦理等普通文化知识。教学形式是在课堂进行。

  --两种教材,即实训教材和理论教材。培训企业使用的是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编写的全国通编教材,以便确保达到统一的培训标准和质量。而职业学校使用的理论教材则是由各出版社组织著名专家编写的,没有统一的全国、或全州统编教材。实训教材旨在教会学生怎么做,而理论教材的目的则是告诉学生为什么要么这做。

  --两类教师,即实训教师和理论教师。培训企业的实训教师是企业的雇员,有专职的也有兼职的,但都必须是职业学校毕业生,在企业工作2-5年后又到师傅学校或技术员学校进修并获得证书、参加并通过教育学和心理学等专业学科考试者,才有资格担任实训教师。职业学校的理论教师,包括专业理论课和普通文化课教师,都属于国家公务员,其任职资格是,必须道德完成4年的大学专业学习并通过第一次国家考试,然后再接受两年的师范学习并进行一段实习后方可任教。另外,职业学校还有一类专业实践课教师,其任职条件和企业实训教师差不多,主要任务是教实习课或实验课。

  --两种培训身份,即企业学徒和职校学生。培训生在同培训企业按国家规定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载明双方权利和义务的职业培训合同后,当他们在企业接受培训时,其身份便是职校的学生。这种"双元制"职业培训的学制一般为三年或三年半,属于12年义务教育中的后三年教育阶段。

  --两类考试,即技能考试和资格考试。技能考试是针对企业培训的,在3年或3.5年的学习过程中安排两次,一次是在第二学年末的中期考试,一次是第三学年结束前的结业考试。考试方式和内容以其在企业接受的实训内容为主,目的在于考核学生对所学技能和专业知识实际掌握的程度,一般由行业学会负责实施。资格考试则是针对职业学校的专业理论教学的,内容包括所学各科、方式包括笔试和口试,由学校组织实施。

  --两类证书,即考试证书、培训证书和毕业证书。考试证书一般与学习和培训地点无关。凡通过相应的职业培训结业考试者,都可获得由行业协会颁发的为国内外承认的证书,技术工人证书、伙计证书和商务办事员证书等等。培训证书和毕业证书则是由培训企业和职业学校颁发的与培训和学习地点有关的学历证书。

  二、职前培训的其它形式--学校课堂式的职业培训

  在德国的职业教育和培训领域,除了占主导地位的"双元制"外还有一些是以学校课堂教育为主的全日制职业教育学校。它们是职业专科学校、职业提高学校、专科高中、职业高中、职业或专科完全中学和"双证制"学校。

  1.职业专科学校。这类学校主要由各州政府兴办,但也有些是社会团体或个人兴办的。州政府办的学校只收书本费,而私立学校则收取较高的学费。其学制为1-3年,生源为初中毕业生,学生入学前一般不要求有就业经历,只有个别专业要求学生入学前需参加几个月的专业实习。一年制学校主要教授职业基础知识。二年制学校除教职业基础知识外,还教普通文化知识。三年制学校则是一些教授和乐器制做、金银饰品加工和木器雕刻等特殊专业知识的学校。学生毕业后一般都可获得国家承认的职业证书。目前,这类学校的在校生"双元制"职业学校的比例为1:5左右。

  2.职业提高学校。这类学校是为正在进行职业培训或已完成上一级职业培训者进一步深化文化和专业知识学习而设立的学校。按照专业的不同可分为技术专业提高学校、经济专业提高学校、工业或农业专业提高学校、家政或社会学专业提高学校等等。学制最低为一年。学生毕业后可获得中等教育证书并可继续进入专科学校、专科高中或职业高中学习。

  3.专科高中。专科高中按专业分类,学制为两年。第一年专业实践知识和职业技能实践为主,第二年主要是讲授普通文化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学生毕业后可获得升入专科大学的资格证书。

  4.职业高中。职业高中的学制也是两年,但同专科高中不同的是,它不设职业技能实践课。另外,职业高中毕业生可升入大学继续深造,实际上沟通中等职业学校与高等学校的桥梁。

  5.职业或专科完全中学。这类学校同普通完全中学的区别在于,它只设高年级,即11-13年级,类似于我国的高中。主要是教授经济和技术专业类相关的专业课和普通文化课。学生毕业后可获得进入有专业限制的大学继续学习的资格。

  6."双证制"学校。这类学校的学制一般为4年。学生毕业时要参加高中毕业考试和职业资格考试,通过后可获得进入大学学习的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这是一种新型的教学模式,目前主要是在职业或专业完全中学、完全中学高中和职业中学中试行。

  三、职业继续培训--德国的在职培训与转岗培训

  德国的在职培训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技术适应培训和职务晋升培训。

  1.技术适应培训。这种培训的目的是为在职人员适应当前技术水平和胜任现时职业的要求,多采用企业培训方式学习新的职业技能和知识。此类培训不举行结业考试,不发证书,但发学习证明和培训证明。

  2.职务晋升培训。这类培训是为在职者获得更多知识、技及晋升机会,并使它们成为社会所需要的中高级管理人才或技术人才。此类培训多采用学校或远距离培训方式,一般举行结业考试,并发放国家承认的职业证书或学历证书。

  3.转岗培训。这类的培训目的是:(1)使接受培训者在因企业经营方向改变或产业结构调整而裁员时能通过转岗培训实现再就业;(2)使个人在发现职业选择不当后能有机会通过转岗培训来重新选择自己的新职业。转岗培训一般在企业进行,既可学习国家承认的一种培训职业,也可接受改换一个工种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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