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的职业教育制度
  
  英国的现行教育结构是从1944年的教育法演化而来的。该法建立的边疆学制分为初级、中级和继续教育三个部分。儿童从5--15岁进小学,11--16岁进中学。16岁对于英国青少年来说是个重要的年龄段,从此他们走上不同的发展道路。凡考试合格并获得一般水平普通教育证书者,有资格升入十二至十三年级,继续接受具有大学预科性质的分科基础教育,那些考试不合格未能获得一般水平教育证书则只能走另一条路,入继续教育机构学习,或者直接进入劳动力市场。因此,英国的职业技术教育在义务教育之后,但事实上有一部分青年在义务教育之后就进入了劳动力市场。当然就业后他们仍可通过各种方式接受职业教育,但在义务教育期间他们受到一定程度的职业技术教育,这正是英国中等教育结构的特点。

  英国的中等教育由几种不同类别的中等学校(文法学校、技术中学、现代中学)实施。文法中学只进行基础教育,不进行职业教育,而其他学校不仅要进行普通教育,也要进行一定的职业教育。比如现代中学的学生在完成学业后面临就业问题,因此需要学习一些职业课程。为此,现代中学开设了大量职业和半职业性课程,如美术工艺、烹调、家政、缝纫和剪裁、汽车驾驶和维修、住宅布置与维修、实用手工艺、木工技术、耕作与园艺、保育等。学习这些课程的学生可任各行各业的一般工人。英国的这种中学教育结构使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同时受到不同性质的教育,以便他们在学业结束后能寻找各种不同的出路。

  继续教育学院是英国实施初、中级水平的继续教育的主要机构。在接受完义务教育后继续求学的16--19岁的青年中,有2/3在这里学习。他们的情况也各不相同,有的在义务教育结束后已经考试合格,有的则未通过证书考试,因此尚未取得任何资格。他们的目的也不同,有的想补习某些课程,以便通过证书考试,有的想学习一技之长,以便谋得职业。因此学校设置的调和多种多样,就职业课而言,也具有不同的性质和水平。如有一年制的课程,它的而较宽,目的是为学生在较宽的职业和待业领域中作准备,以提高其就业能力,也可以为他们继续学习其他事业课程打下基础,因此也可称之为基础性职业课程。有的是两年制课程,这种课程比上述一年制课程的专业性针对性更强,主要培养熟练工人和初级技术员,学生学完后可获得文凭和证书。其中文凭课程程度较深,包括更多的科目,学习年限制少为全日制两年,工读交替制的则要更长些。

  英国的培训委员会在职业培训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他们实施了"青年机会计划",为无工作的离校者提供培训,帮助他们尽快地找到工作。此外,培训委员会还提出了一系列建议,确定了三个主要目标:(1)改革过时的学徒制;(2)扩展成人再培训和技能更新;(3)不满18岁未继续接受正式教育的所有年轻人有机会接受一段时间有计划的培训。这个计划后来为"青年培训计划"所取代。"青年培训计划"对18岁以下来继续接受正规教育的年轻人(包括在失业和失业青年)提供两年课程培训,共学习11门课程,合格的毕业生均可领取资格证书。

  培训委员会还同教育与科学部合作加强成人教育。为此他们提出了"开放教育计划",建立开放大学,以便为那些没有机会上大学的人们提供本科和研究生水平的非正式学生的课程。通过累计所取得的学分获取学位。其教学方式多种多样,包括电视、广播、函授、小组讨论、暑假学校学习等,90%的经费来自公共基金,10%来自学生的学费。

  培训委员会还同教育与科学部共同提出了两个旨在必进职业教育培训的创议。一个是工商职业教育,试图系统地改进教育机构(包括某些继续教育学院)对短期更新课程的设计,以满足企业需要,另一个是成人再教育计划,目的在于给成年人提供更多更好的教育机会,以帮助实施失业教育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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