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新《职业教育法》的理论思考、现状剖析与实践方略 ——以湖南为例

王仁祥

2022年4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以下简称新《职教法》)。从2008年全国人大提出修法工作算起,《职业教育法》修订历时14年,过程反复曲折,期间数易其稿,今年终于大功告成,完成了自1996年颁布实施以来的首次修订。新《职教法》凝聚了社会各界的智慧与共识,从根本上把握了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本质规律、现实需求和长远趋势,使10多年来职业教育理论研讨、政策规划和实践探索等方面的诸多成果上升到法律层面得以固化,为各地各校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对全面推进中国特色职业教育现代化具有里程碑意义。湖南贯彻落实新《职教法》,既是执行法律规定的责任担当,也是推进全省职业教育再上台阶的必然之举,应该在深刻的理论思考和客观的现状剖析基础上,研究提出精准的实践方略。

一、新《职教法》彰显三大价值取向

比之从前,新《职教法》呈现出法律地位更高、定位更科学、条目更系统、内容更丰富、表述更明确、重点更突出等特征,尤为重要的是彰显了三大价值取向。

(一)定位类型化

早在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批示中指出:“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大青年打开通往成功成才大门的重要途径,肩负着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职责。”总书记的批示蕴含着深邃的思想和超前的眼光,极大丰富了职业教育的内涵,精准定位了职业教育的基本功能,为职业教育发展指明了类型化方向。2019年,《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开宗明义:“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经过多年探索,类型教育理念得到实践检验,形成多方共识,在法律层面有了“三个重要”的基本定位:“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提出“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至此,类型教育成为党和国家领导人批示、政策导向、法律规定三个维度上的共同要求。与之相伴而生,推进职业教育类型化,即如何使职业教育由教育理念上的类型教育变成教育实践上的类型教育,进而变成社会更加认可的类型教育,全面成为职业教育多元办学主体共同的使命与担当,也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职业教育改革的逻辑起点。需要强调的是,推进职业教育类型化发展,有一个大前提必须充分认识、坚定把握,那就是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二)实现高质量

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就经济问题提出“高质量发展”。2020年10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高质量发展”拓展到全领域,提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是新发展理念的题中之义,新《职教法》有15处出现“质量”一词即是其充分表征。实现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涉及方方面面,重中之重在于以下三点:一是建设高质量职业教育制度体系。新《职教法》总则第三条提出“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符合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的职业教育制度体系”。这要求完善纵向贯通、横向融通的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通道体系,关键是在“上端”举办本科及以上层次职业教育,在“下端”联合开展职业启蒙教育,在整个通道特别是关键节点上做好普职融通;健全覆盖职业教育全领域的标准体系,包括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教学标准、实习实训标准、教师发展标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诸多细分领域的标准;建立立体化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制度体系,特别是加快出台配套制度和操作化实施方案。二是配置高标准教育教学资源。新《职教法》虽然没有专门条款规定教育教学资源配置,但若干处表述均强调了其高标准性。比如,第二十九条“根据区域或者行业职业教育的需要建设高水平、专业化、开放共享的产教融合实习实训基地”,第三十一条“开发职业教育网络课程等学习资源,创新教学方式和学校管理方式,推动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与融合应用”,第四十七条“国家鼓励职业学校聘请技能大师、劳动模范、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等高技能人才,通过担任专职或者兼职专业课教师、设立工作室等方式,参与人才培养、技术开发、技能传承等工作”,等。三是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新《职教法》总则第二条明确“本法所称职业教育,是指为了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使受教育者具备从事某种职业或者实现职业发展所需要的职业道德、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等职业综合素质和行动能力而实施的教育”。综合来看,该条对职业教育范围的规定,表明职业教育培养的技术技能人才要具有从事某个特定技术技能岗位工作的胜任力,具有开展相关非特定岗位工作的迁移力,具有成为相关领域拔尖人才的潜能力。

(三)增强适应性

适应性作为生物学术语进入社会科学领域,最早是复杂适应系统理论的核心概念。该理论认为系统中的主体具有主动适应性,即主体能够也应该主动与对象(环境以及其他相对主体)交互作用,并在其过程中改变自己的结构与行为,实现不断完善。职业教育作为与经济社会联系非常紧密的教育类型,其适应性问题伴随着职业教育产生与发展全过程,在当前阶段尤为迫切。一方面,增强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适应性。新《职教法》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产教深度融合,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并重,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不同层次职业教育有效贯通,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基本特征对职业教育能够达到何种水平有制约性,同时也要求职业教育促进其发展。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要把握这一基本规律,立足产业链与教育链两个需求,找准自身发展的方位、方向和方略,其理想状态是职业教育发展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基本路径是由“对接、服务产业”逐步走向“提升、引领产业”。[1]另一方面,增强对人的全面发展的适应性。新《职教法》第四条规定:“应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受教育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育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传授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培养技术技能,进行职业指导,全面提高受教育者的素质。”其直接指向就是职业教育要由培养被动适应岗位工作的单向度的“工具人”,向培养主动适应岗位工作的多向度的职业人,进而向追求充分目的性、完整性以及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职业能力的全面人转变。作为教育的对象,受教育者需要成长为全面发展的人,包括作为个体的人、作为公民的人和作为人类成员的人3个层次。从适应性角度来说,“培养作为个体的人”就要尊重学生的个性,使其发展成为他自己;“培养作为公民的人”就要依据特定的社会要求,丰富学生的社会性,使其发展成为中国社会的合格公民;“培养作为人类成员的人”就要依据人类共同生活的要求唤醒学生的共同人性,使其发展成为人类社会的积极成员。[2]

二、贯彻落实新《职教法》必须破解“五力较弱”难题

湖南贯彻落实新《职教法》已有深厚基础。一是改革发展成绩可观。学校数量和学生规模均在全国前列,现有职业院校719所,在校生164.95万人。教育教学质量持续走高,“双高计划”建设单位数、国家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数、全国职业院校学生专业技能竞赛获奖数等多项关键指标位居全国前五。服务贡献度显著提升,比如:连续多年有大批毕业生高比例本地就业,助力湖南技能人才总量和高技能人才数量分别达到532万人、152.5万人;有效服务了脱贫攻坚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2020年全省职业院校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贫困地区学生、农村户籍学生分别达20.05万人、56.62万人、116.80万人,分别占在校生的14.47%、40.86%、84.28%。二是改革发展经验可贵。注重“制度引领发展”,通过统筹规划宏观政策释放改革发展张力,通过系统设计中观制度注入改革发展动力,通过精准实施微观制度激发改革发展活力。[3]注重“创新驱动发展”,尤其善于通过精巧设计创新举措,精准解决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关键主体在“点上”的关键问题,激发“面上”的整体活力。注重“特色赋能发展”,逐步构建起了具有湖湘特色的职业教育体系,赋予职业教育发展旺盛的生命力。三是改革发展精神可嘉。湖南职业教育人向来有敢为人先的开拓精神,有抓铁有痕的实干精神,有坚韧不拔的求索精神,有任劳任怨的奉献精神,有精诚协作的团队精神,善于以精神之“钙”补物力之不足。与良好的改革基础并存,湖南职业教育至今仍有一些尚未破解的难题,集中表现为“五力较弱”,是贯彻落实好新《职教法》,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必须面对的挑战。

(一)认识不深导致深化改革的环境力较弱

过去多年,“普教高、职教低”“重普教、轻职教”“重知识、轻能力”“重文凭、轻资格”的错误观念一度大行其道,即使在今天也还有些市场,导致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外部环境力疲软。与此同时,部分相关部门管理者、职业院校领导者、一线教师对职业教育理论认识不系统,对政策研究不深入,对方向问题、核心问题和关键问题把握不准,导致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内部环境力一定程度消解。这些问题在湖南职业教育相关领域也不同程度存在。如,不少地方人才政策将职业院校毕业生排除在外或区别对待;很多家长缺乏对职业教育的了解,根深蒂固地认为子女读职校没出息;一些老师只埋头教书,不抬头学习,既跟不上改革的步伐,也缺乏向社会展示职业教育风采的意识;部分中职学校管理者片面追求对口升学率,错误地按照普通高中模式办学,忽视技能培养和就业服务。

(二)投入不足导致持续发展的支撑力较弱

湖南职业教育经费投入逐步增加,但横向差距仍然明显。2021年,全省职业教育支出执行数139.51亿元,中、高职生均经费分别为13992元、12380元,两者均达标。但2015年至今,湖南职业教育生均投入始终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高职生均经费更是常年倒数,中职生均经费在中部地区仅略高于河南,远低于其他省份。投入不足的直接结果是开支少,全国高职院校2020年度总决算数据显示,湖南仅有3所学校进入前100名,且无一进入前50名。投入不足的间接结果就是资源配置难以支撑发展需求,只能过度依靠激发人力潜能,长此以往就会制约职业教育向更高质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三)机制不顺导致产教融合的耦合力较弱

观察职业教育发达国家,大体可以将产教融合分为三个阶段,即参照产业需求培养人才的产教对接阶段,企业深度参与学校人才培养的合作育人阶段,产教两个主体形成利益共同体的产教共生阶段。就湖南来说,已大体走完第一阶段,正处于深度开展合作育人并向产教共生阶段迈进的关键时期。近几年,湖南出台系列政策大力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如遴选认定279家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对接省内传统产业和特色产业重点建设湘绣、湘瓷、湘菜、湘茶、湘旅等职业教育特色产业学院156个。但仍然存在教育与产业、学校与企业耦合度不高的问题,突出表现为产教融合“融而不合”,校企合作“合而不作”。比如,一些产业学院还只处在挂牌和协商框架方案的初级阶段,没能形成产教共生的良好状态。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机制不顺畅。一是配套政策缺位。金融、财政、土地、国资、审计等相关部门普遍缺乏关于产教融合的专门政策,而套用他们既有综合政策则存在与产教融合宏观政策和现实需求的诸多不适,导致掣肘较多、难度较大。二是政策执行失位。如行业主管部门人才需求信息发布不及时、不全面,企业承担实习实训责任落实不到位,校企合作收益分配难等,诸多工作的统筹协调难度大、政策执行成本高。三是校企诉求错位。在校企合作中,通常来说,学校追求的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遵循办学的社会效益最大化原则,企业追求的是人力资源更新和技术革新,遵循经济效益最大化原则。之所以校企需要合作、能够合作,在于二者的诉求可以通过合作而同时得到满足。但现实情况是,企业在合作中的经济利益诉求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因而长期合作、深度合作的动力不足。

(四)通道不畅导致职业教育的内驱力较弱

可以从长度、宽度、密度三个维度分析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通道的理想类型。一是有足够长度,职业教育作为与普通教育同等地位的教育类型上下延伸,与普通教育并行互通;二是有足够宽度,不仅培养初高中升学学生,也培养培训在职和待业人员,与职业培训体系融通;三是有足够密度,不同职业教育阶段能够容纳足够数量的培养对象,为培养对象职业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与个体需求接通。[4]湖南职业教育在长度上存在两端薄弱问题,仅有1所职业教育本科学校,职业启蒙教育尚在发轫;在宽度上较好,但承担的技能培训量仍远远未达饱和值;在密度上问题较多,主要是职业院校毕业生升学比例过低,升学与就业失衡,尤其突出的问题是中职对口升学、高职专升本的学生由于多种原因大都转向接受普通教育。通道不畅带来的显著结果之一就是职业教育体系内部缺乏驱动力,各层次学生、各种需求的学生缺乏选择空间,优秀技能人才难以培养,也难以脱颖而出,导致一些拔尖技能人才流失。

(五)质量不优导致职业院校的吸引力较弱

近些年,湖南职业教育质量提升速度迅猛,但仍未能满足需求,特别是院校之间不平衡,一部分学校质量较差,严重影响整体质量水平。2021年,湖南省教育厅按照教育部2010年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开展了专项评价,结果全省中职学校办学基本条件达标率不足一半,主要是学校数占比一半的民办中职学校达标率过低,只有23%。全省职业院校“双师型”专业课教师占比仅为55.6% ,企业兼职教师承担教学工作量占比仅为5.8%。2021届高职毕业生到规模以上企业就业比例仅为25%,就业起薪点为3696元,尚不能充分通过高质量就业增强对老百姓的吸引力。2021年全国高职院校科研社会服务经费数据显示,湖南仅有5所学校进入前100名,其中排名最靠前的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科研社会服务总经费不到排名第一学校的三分之一,尚不能充分通过技术服务增强对企业的吸引力。

三、贯彻落实新《职教法》要对接需求锚定“三高”目标

贯彻落实新《职教法》应坚持需求牵引,这体现“办什么样的职业教育”的规定性。湖南职业教育要通过类型化发展、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适应性,形成与“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相互促进、良性循环的大格局。这个大格局以“高水平、高层次、高贡献度”为基本标志。

(一)对接经济高质量发展需求建设高水平职业教育

以经济高质量发展需求为牵引,全面提升新时代湖南职业教育核心竞争力和社会美誉度,引领湖南职业教育高水平发展,为湖南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提供技术技能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一是扎实推进好国家“双高”计划建设项目,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确保建设单位按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上,带动本校其他专业群、其他高职院校向全国高水平迈进。积极发挥“双高计划”建设专家委员会作用,坚持制度调度制度,坚持经费优先保障、项目优先安排、政策优先统筹的原则,确保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地方财政配套资金额度不减,组织并完成教育部“双高校建设计划”中期绩效评估,做好全程高水平建设。二是实施好湖南省“高职双高”和“中职双优”计划,形成一批省内高水平职业院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十四五”期间,遴选建设30所左右高水平高职学校(含职业本科学校)、150个左右高水平专业群,60所左右优秀中职学校、200个左右优质专业群。三是推进好楚怡行动,形成“楚怡”高水平职业教育品牌效应。传承创新“楚怡”职业教育精神,建设“楚怡”高水平学校、高水平专业群、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培育“楚怡”高水平教师队伍。

(二)对接产业转型升级需求建设高层次职业教育

一是着力推进职业本科学校建设成为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按照教育部关于职业教育本科招生规模不低于高职教育招生规模10%的要求,根据湖南高职现有规模测算,“十四五”期间应举办职业本科学校8所左右(其中1所为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举办职业本科学校应以湖南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为主体,省“双高计划”学校为补充,学校和专业应紧密对接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二是精准推进高职专科院校部分专业举办成为服务高新技术产业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在湖南列入国家“双高”计划的高职专科院校中,选择紧密对接“三高四新”战略的专业试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加快培养高层次紧缺技术技能人才。三是切实推进地方本科院校转型成为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基地。进一步明确试点学校办学定位与培养目标,加快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优化师资队伍,加强试点建设的过程监控与督导评价,探索高职专升本后成建制班教学。

在做好以上三点的同时,还应充分注重发挥职业本科学校和专业建设对畅通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通道的巨大推动作用,及时在职业教育体系的另一端配套开展职业启蒙教育,实现职业教育体系上下延伸,激发职业教育的源头活水。湖南省教育厅牵头制定各学段职业启蒙教育的培养目标,建立湖南省职业启蒙教育联盟,实施湖南省职业启蒙教育重点项目,统筹调动职业院校、中小学校、行业企业资源,联合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职业启蒙教育。到“十四五”末,每所高职院校牵头建设2~3个职业启蒙教育基地,每所示范性中职学校建设1~2个职业启蒙教育基地,其中省“双高”校、“双优”校至少建成1个示范性基地。

(三)对接重大战略实施需求建设高贡献度职业教育

着力发展高效服务“三高四新”战略的职业教育。一方面,成为湖南“三高四新”重点产业领域高技能人才的“输送器”,为推进先进装备制造业倍增工程,进而建设全国先进的智能制造装备基地提供坚实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撑。“十四五”时期,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航空动力三大产业集群相关专业(群)建设成效显著提升,高新技术产业领域产值占比前三的新材料技术、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生物与新医药技术等产业相关专业点数量显著增多,增加值增速前三的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航空航天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等产业相关专业技能人才规模显著扩大。另一方面,成为湖南“三高四新”重点产业领域技术服务的“巴斯德”,①为实现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推动技术变革和产业升级提供坚实的技术创新服务。“十四五”时期,高职院校与企业合作建好一批省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技术协同创新中心,职业教育参与智能制造领域工艺流程再造、技术规范优化、技术技能积累、技术创新的能力显著增强,职业院校横向技术服务到款额、技术交易到款额、技术服务产生的经济效益等关键技术服务指标大幅提升。

着力发展高效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职业教育。一方面,全面形成高效服务乡村振兴的“技能+”模式。职业院校面向农村地区和农村家庭初高中毕业生,全面构建精准招生、精准资助、精准培养、帮扶就业、支持返乡就业等一条龙的“技能+人才培养”模式,通过做好“技能习得”,让下一代高质量就业,成为农村家庭可持续发展能力全面形成的推动者;面向农村地区和农村家庭各类劳动力,全面构建办班培训、结对培训、工作现场培训、在线指导等多样化的“技能+劳动力培训”模式,通过做好“技能积累”,让更多劳动者长技能、好就业,成为农村家庭共同富裕的推动者;面向薄弱县乡村产业,构建校地合作、校企合作、科技攻关团队帮扶、科技特派员帮扶、驻村工作队帮扶等多层次的“技能+产业帮扶”模式,通过做好“技能服务”,让农村地区产业有技术,成为乡村产业振兴能力持续增强的推动者。另一方面,建立“技能+”模式的精准式运行机制。把该机制作为“技能+”模式的基本运行框架,可分为四个层面,职教集团精准对接县市,示范学校精准对接乡村,特色专业群精准对接产业,教学团队精准对接农户。

四、贯彻落实新《职教法》要遵循规律实施“三优”策略

贯彻落实新《职教法》应坚持规律导向,这体现“怎样办职业教育”的规定性。职业教育作为类型教育的本质在于“跨界”,其最突出的表现是产教跨界、校企跨界。[5]可以说,做好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职业教育就做好了一大半。湖南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事涉千头万绪,重点在于遵循三个规律。

(一)遵循教育生态规律优化办学体制机制

教育生态学研究教育生态环境及其与教育互动关系。教育生态学理论认为,教育生态规律包括迁移与潜移律、富集与降衰律、教育生态的平衡与失调、竞争机制与协同进化、教育生态的良性循环等。也有学者将其总结为整体关联规律、动态平衡规律、协同进化规律、教育节律、富集规律、限制因子规律、耐度最适度规律等7个规律。[6]相对于普通教育而言,职业教育天然具有更为复杂的教育生态。尤其是在解决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问题之时,必须遵循教育生态规律,通过解决关键问题,带动整个职业教育生态良性运行。当前,要从“一内一外”两个方面同时着手。

加强职业院校党的领导,科学运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优化学校内部体制机制。职业院校党组织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教育方针,在确保正确办学方向的前提下,真正发挥好校企共建共享、共生共荣的引领作用。职业院校党组织要总揽校企合作全局,将校企合作列入重要议事决策议程,明确校企合作思路,审定校企合作方案,出台校企合作支持措施;要着力破解校企合作关键难题,在校企合作重大改革问题上支持学校行政、二级院系、一线教师大胆试、大胆闯,为校企合作保驾护航;要营造校企共治文化,引领校企共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企业文化与校园文化融合,提升校企双方的认同感。[7]

设立湖南省产教融合推进办公室,直接接受湖南省职业教育厅际联席会议领导,强化产教融合工作的统筹协调,优化外部体制机制。一是直接负责全省产教融合政策落地实施,既解决共性问题,也疏通个别痛点,改变职业院校、企业办理产教融合相关事项上“单打独斗”、多头汇报的不利局面。比如,要加快落实新《职教法》规定的“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开展校企合作、提供社会服务或者以实习实训为目的举办企业、开展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用于改善办学条件;收入的一定比例可以用于支付教师、企业专家、外聘人员和受教育者的劳动报酬,也可以作为绩效工资来源,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不受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二是推动配套制度建设。比如,制订操作性实施方案,明确混合所有制办学中的产权归属、国有资产保护的边界等,避免学校管理者深入推进校企合作承担过大的潜在风险,因不确定何为可为,而不敢为、不能为;建立校企合作澄清正名制度,采取多种方式切实为在推进校企合作过程中遭受不实举报的管理者、教师恢复名誉,消除不良影响。三是建立利益共生机制。尊重企业在校企合作中的天然利益诉求和合理经济收益,允许学校付出相当成本用于校企合作,推动校企双方共同付出、共担风险、共享利益、共生发展。

(二)遵循劳动力市场供求规律优化专业结构

按照湖南省不同职业岗位求人倍率变化情况全面优化专业结构。建立技能人才信息发布制度,使全省专业体系建设一盘棋,职业院校专业结构调整有依据。比如,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利用就业市场等信息,分类分析全省技能人才供需数据,每季度分职业(岗位)发布一次技能人才求人倍率数据,每年度发布一次技能人才供需情况报告;每个省直行业部门定期发布本行业人才需求信息。建立完善全省各行业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研究行业产业发展和就业需求变化,指导职业院校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调整优化。

按照“三高四新”战略现实需求和发展需求,重点加强相关专业建设。实施“三高四新”重点领域相关专业(群)建设计划,加快完善有力支撑“三高四新”战略的专业体系。紧密对接“三高四新”重点领域及其发展规划,建立技能人才需求模型,对照模型提前谋划调整专业结构;建立湖南省职业教育服务“三高四新”专业体系适应性报告制度,定期发布职业院校专业布局与“三高四新”战略需求匹配度评价报告,引导学校有针对性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在资金、项目等方面加强对“三高四新”相关专业的差异化支持力度。

按照技术变革新趋势及其带来的技能人才需求新变化,探索举办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以《湖南省“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加快发展的高端装备、新材料、航空航天、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节能环保、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新兴服务业和未来产业等九大产业为基本参照系,分析各自细分领域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内在需求度,重点支持职业院校建设相关专业。同时,基于职业院校专业办学基础,当前可重点支持举办云计算技术与应用、物联网工程技术、移动应用技术开发、大数据技术与应用、工业机器人技术、人工智能技术服务等新专业。

(三)遵循技能形成规律优化人才培养模式

技能具有典型的实践属性和养成属性。在技能形成过程中,认知是基础,实践是途径,内化是关键,在认知和实践中内化,在内化的基础上再实践,周而复始,循环往复。这一技能形成的基本规律可以操作化为螺旋上升的四个过程:在已有认知的基础上运用——在运用中掌握——在掌握的基础上运用——在掌握和运用中持续提升。由此可见,遵循技能形成规律优化人才培养模式,要充分注重实践、行动,关键是要“先实践”;要充分注重具身、养成,关键是要有适切的课程。就湖南当前阶段来说,迫切要做好两件事。

建好用好一批能够解决当前人才培养关键问题的校企合作项目,优化增强技能人才培养的实践性教学条件。一是认定一批优质产业学院,带动全省职业院校普遍建设产业学院,按照企业真实生产规范开展生产性实习实训。到“十四五”末期,全省每所高职院校至少建设1个常态化运行的产业学院。二是实施企业学徒岗位推进计划,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以强化政策执行督导和提供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加快推进湖南国有企业、湖南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全部实现按照岗位总量的一定比例设立学徒岗位,带动全省企业普遍设立学徒岗位。三是建设一批“岗课赛证融通”综合育人品牌项目,为破解企业育人参与度不高的难题提供示范。从具有较好基础的学校、专业(群)中遴选建设20个示范项目,把企业深度参与作为立项建设的关键指标。

构建符合技能形成规律的专业(群)课程体系,提升技能养成教育效果效益。按照底层共享、中层分立、高层互选、多层贯通的思路,构建纵横交错的专业群课程体系(图1)。“多层贯通”指的是某些课程教学元素经过系统整合后,以课程群的方式贯穿到“多层”课程中,促进课程体系由线性、扁平化向立体化转变。以职业本科学校专业群为例,其课程体系横向可分为六个层次,包括“底层共享”的通识课程和专业群基础课程,“中层分立”的专业核心课程,“高层互选”的专业方向课程、综合实践课程和讲座课程;纵向可分为思政教育课程群、养成教育课程群、技能实战教育课程群和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群。[8]

注释:

①“三高四新”是习近平总书记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为湖南做出的科学指引。按照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9月在湖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三高”指着力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的高地、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内陆地区改革开放的高地;“四新”指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闯出新路子,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展现新作为,在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中彰显新担当,奋力谱写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湖南新篇章。2020年12月,中共湖南省第十届委员会全体会议将“三高四新”战略明确为湖南未来发展战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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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毕树沙,石洋.满足多元需求的专业群课程体系建设基本问题探析[J].江苏教育,2021(46):4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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