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比较与思考
  

王国林 陕西省西乡县职业技术高中723500

  摘要:本文通过对中德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比较,分析介绍了德国职教观念、职教立法、师资培养、管理体制。"双元制"企业培训等方面的概况。启示我国应借鉴学习德国职业教育的经验,健全职教法规体系,推动企业参与职教,加强培养师资,改革职业教育教学方法,理顺管理体制,重视职校毕业生就业的解决。

  当历史的车轮驶入2l世纪之时,市场经济体制已在我国得以初步建立,知识经济浪潮亦扑面而来。担负着为经济发展奠基的教育事业的结构、质量也在不断完善和提高。其中,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受到高度重视,但由于诸多原因,我国中等职业教育近几年在规模上裹足不前.生源萎缩,发展举步维艰。对此,笔者试图从比较教育学角度对比中德职业技术教育的不同之处.以期能关注和启示我国的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

  德国的职业技术教育属于德国中等教育中的第二阶段,被看做德国教育的"第二根支柱"。其结构完善,办学形式多样而灵活,培养人才效率较高,享有良好的国际声誉,以"双元制"为代表的职业技术教育被誉为战后德国经济腾飞的"秘密武器",正因为德国有发达的职业教育,因此,他们的劳动力素质很高,技能水平很强,产品质量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极强。结合我国的国情和综合国力及生产力发展水平.我们虽不能简单"克隆"德国职业技术教的模式和做法,但对中、德两国的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现状做一比较,通过分析获得借鉴。

  一、德国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概况

  德国的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主要实施技术教育、培养工矿企业或其它行业(包括公共事业)的中级应用型、技艺型技术、管理人才。主要机构有:(1)职业学校。这是一种为不再升学初级中学毕业生提供职业义务教育的部分时间制学校。这种学校与企业紧密相联,组成一种所谓"双重训练制度"。(2)职业专科学校。这是一种学习年限至少为一年的全日制职业学校,招生对象与职业学校相同。(3)职业补习学校。这是一种具有进修性质,为受过一定职业教育或完成职业义务教育的青年开设的职业学校.分部分时间制和全日制两种、(4)专科高中。这类学校一般招收实科中学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修业年限两年。(5)专科学校。这类学校一般招收受过一定职业训练或有一定实践经验的青年入学,对他们进行更深入的职业专业教育和普通教育,也分全日制和部分时间制两种。其毕业考试一般为国家考试,通过者可任企业管理员、技术员、幼儿园教养员等。德国还往往将若干种类型的职业学校建在一起,形成一个中心,以便更好地使用校舍,设备与师资力量。德国职业教育的特色表现在三个方面:①以法律形式保证职业教育的实施。各州都规定对18岁以前完成普通义务教育而未进普通高级中学就学的青年实行义务职业教育。196年公布的《职业教育法》是最基本的法令,它对各级各类职业训练、制度、组织、期限和考试制度等做了原则性的规定。②重视双元制职业教育。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是职业教育的核心部分。这种训练制充分调动了企业界的积极性.特别是中小企业的积极性,促使各行各业都来办职业教育,广开了办学渠道,为国家节省了大量的教育经费,并促进了配套的职教网络的形成。③严格训练、注重实践。接受双元制培训的学员在毕业时必须经过实际操作考试与理论考试,通过者方被承认具有某种职业资格。因此,德国的职业学校毕业生在进入职业生活时不仅在文化素养方面,而且在实际操作技术方面,都比较符合实际需要,能直接作为一个熟练工人或技术人员参加工作。

  二、中国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概况

  我国的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旨在培养学生成为既具有一定科学文化知识,又具有一技之长的建设社会主义的初、中级技术人才。主要机构有:(1)中等专业学校。这类学校是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体系中起骨干作用的学校。招生对象主要为初中毕业生,目前由国家统一招生.一般为全日制,学制3-4年。(2)技工学校。这类学校的任务是培养中级技术工人,招生对象为初、高中毕业生,修业2-3年,一般为全日制。(3)职业中学。这种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入学。全日制学历教育和短期培训相结合,由教育部门或业务部门、企业、个人或社会力量兴办,主要培养适应当地经济发展的各种劳动者。我国的部分地区还把过去分散的、办学效益比较低的职业中学加以调整,集中建立起了一批多功能的综合性职教中心。职业教育的特色体现在三个方面:①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发展职业教育。各级政府及领导人均能深刻认识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重要意义,国家通过制定法规、《纲要》、《决定》等确定了发展职业教育的大政方针、目标和要求。②教学上注重理论与职业教育的教育教学水平和办学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实践操作技能培养亟待落实。③职业教育整体比较薄弱。我国虽已发展到拥有l万7千余所职业学校,900多万职校在校学生。但职业中学分散,规模小,企业职工中受过中等职业教育的只占18%,不能适应经济发展要求(年需求量约为24万人)。地区、产业间职教发展不平衡,贫困地区和面向农业的职业教育萎缩现象愈来愈严重。

  三、中德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对比和思考

  (1)德国的职业教育有优秀的历史传统和坚实的社会基础,18世纪德国率先建立实科中学,以便和职业培训衔接。20世纪初,《魏玛宪法》大力推动了补习学校进一步发展,尤其二战后一直到70年代,几乎70%的青少年都接受职业技术教育。在德国,整个社会(从政治家、企业家、教育家到学生家长)非常重视职业技术教育。职业学校学生不会受到任何轻视。

  国家把发展具有吸引力的职业教育做为重要责任,通过制定一系列相关协调的关于教育、劳动力市场、工资标准的政策措施来增强职教吸引力,并保证职业学校受训者有晋职可能和办学能力。职业技术教育在德国社会经济发展中所具有的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学生和家长对职业教育达到了自觉认同的程度,促使大部分初中毕业生通过"双元制"基础职业培训走上就业岗位,再经过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完成后续教育。而我国一方面职教历史短暂,19世纪下半叶才出现一些专门的技术学校。另一方面受中国传统文化中"学而优则仕"观念的束缚,社会对职业教育缺乏认识或认知不够,许多人把选择接受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看做是一种考不上高中后的无可奈何的出路。职教在有些人眼中被当成普通教育的附属物或教育体系中的旁门左道,包括教育战线自身在内鄙薄职业教育的现象仍然严重。这种认识和观念上的差距应是中等职教发展的首要解决问题。否则,我国的职教就不可能迅速健康发展,在这点上,必须向德国学习,实现观念的嬗变。

  (2)德国的职业技术教育法规较为完备,仅自20世纪50年代之后就颁布了10多项有关职业教育的法令,逐步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组织机构和配套机制,法规内容十分具体,包括《职业教育法》(1969年)、《青年劳动保护法》、《改进培训场所法》、《农业职业教育法》.《职业教育促进法》、《手工业条例》等等.明确规定了参与办学的企业、学校、研究机构及地方府的责任、义务。这样,在法律约束下,办学各方各司其职,互相协作,密切配合,就形成了有效的运行机制。而我国直到1996年5月才首次颁布在职教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但由于相应配套法规不完善,因而,依法治教尚处蹒跚前行状态,由此对比就启示我国应加快对职业教育的法律支持,以法律的形式将职业教育改革的成果固定下来,尽快由"人治"走上"法治"的健康轨道,保证我们能依法兴教。

  (3)在德国的"双元制"职业教育中,企业的主导地位十分明确,在职业培训时企业唱主角,学校只是配角,通常职业学校只负责学生的专业理论教育,学校和企业不是简单的挂钩,而是法律规定的合作伙伴.共同使培训达到最佳效果,而且学校的理论教学与企业的技能培训也不是机械的分工.而是合理的渗透和完善的结合。企业有自觉参与和支持职教的理念,德国企业界有个共识"职业教育是对未来的投资".因此德国有一半以上的企业直接进行或参与职业培训。企业参与职教,既能使学生受到很好的实践训练,又解决了教育的投人问题。我国财力有限,不可能一步到位全部解决所有职业学校的教学设施和实习训练场所,还需企业对职教的参与和投入。但我国的企业家因受其特定地位的限制,其中具有长远眼光能将职业教育视为促进企业发展根本因素的还很少,整个企业界投入搞职教的意识非常薄弱,这样导致我国许多职业学校因无实践条件和场所在模式上便滑入和普通教育无二"学堂"式教育。这种与德国企业参与职教的差距;昭示我国应千方百计地保证和调动行业、企业参与职教。

  (4)德国的职教师资尤为精良,职校教师除具有学历和资历并享受国家公务员待遇这些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经过两年以上的工厂实践才具备职校教师资格;若担任实训教师,则必须经过"师傅"考试并取得师傅的资格,年龄要在24岁以上。德国的职校教师大多能一专多能,身兼数科,工作量负荷极满,理论课教师周课时要达24节,实训课教师要达35节。而我国目前的职教师资来源于师范院校和非师范类普通高校。这样,就形成职校教师受过师范教育者不具备专业技能,懂专业者未经过正规师范教育的现象,而且都缺乏专业实践技能。严格地讲,都不符合职业技术的要求。因此,国家应通过立法.规定职校师资标准并创造条件培养造就一支"双师型"职教师资队伍,使教师既有专业理论,又有实践技能;既是高级技术人才,又是受过系统师范教育的教师。

  (5)德国的职业技术教育管理体制非常明确有效,国家主要是立法和宏观调控,各州政府制定实施性政策法规和协调指导,职业培训由各专业行会负责管理.行会不仅组建职教机构、监督职业培训的执行、向受训人员提供咨询、确认培训场所和时间、调解培训执行中的争端.还由同业公会建立考试委员会举行同一职业的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者由同业公会发给毕业证书,这种证书西欧通用,系就业依据。行业协会密切关注培训质量并及时调整行业教育政策。而在我国,职教管理分属不同的部门或行业,职业教育布局不当,质量和回报率较差.尤其我国的行业协会没有作为政府与企业间的中介组织进入职业教育运作机制和关键链接之中,就使得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和专业建设的持续发展大打折扣。因此,我国应尽快催生一批行业协会作为职教专业决策机构、确保职业健康发展。

  (6)德国"双元制"的职业技术教育,非常重视学员的实际操作训练,注重"以人为本"

  培养学生能力,学员毕业时必须经过实际操作考试和理论考试。在每所职业学校中,都建有实验室.实习车间或模拟室,还要去工厂和企业进行培训,实践时间要超过培训学习时间的70%。在教学中实施"项目与转换培训"法,把实际生产工作项目交给学生组织实施,学生不仅掌握了技能.还充分发挥了他们的创造力.增强了责任心。在"三产"领域广泛使用"模拟公司"培训形式,既训练技能.又培训学员判断决策及合作能力。而我国许多职业中学文化课,轻专业课: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传授,轻能力培养的现象相当严重,学生在黑板上种田、作业中练艺、脱不开普教的学历教育模式,毕业生有文凭无技能。因此.我们要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实施"双元制"职业培训,努力解决好基础教育和实践训练的关系。

  (7)要成为德国职业学校的学生,首先要成为企业的学徒。学徒学成后,可留厂工作,也可去其它工厂企业就业,实际上多数徒工都被留厂就业,培训他们的工厂也非常愿意雇佣他们。职教招生实际是企业招工。这样,使学生学有所用,就能极大的激发学生接受职业技术教育的热情,从而推动职业教育发展。而我国,由于人口众多,就业压力大,是否能解决好职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就成了影响职教发展的非常重要的因素。因此.我们要严格贯彻落实劳动用工法规,加强职业毕业生就业与创业指导,给职校毕业生提供一块施展才华的土壤.疏通毕业生出口,才能扩大和吸引更多的青少年接受职业技术教育。

  通过上述中德职业教育的比较与思考,实事求是而又积极努力的去借鉴德国的一些先进之处,就一定能发展壮大我国的职业教育,把中国巨大的人群体开发成人力资源和发展经济的坚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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