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证书模式的国际比较
  

西方国家的职业资格证书各具特色。要对她们的职业资格证书进行模式划分,就必须找到划分的标准,这一标准必须是职业资格证书的核心要素,唯有如此,才能对这些国家的职业资格证书模式进行基本的区分。

通常地说,职业资格证书包括三个要素,即标准、模块和证书。(1)标准。指对职业资格证书等级进行划分的基本依据。标准反映了雇员必须知道,并能应用于专业实践的知识。这些标准要制成文件,并获得政府部门和社会团体的认可;(2)模块。指培训课程的构成成分。通过学习这些模块,个体可能获得被专业团体正式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虽然这些模块可被学校和培训提供者用于开发特定的课程,但它必须是获得了专业团体的正式认可的;(3)证书。指对标准的正式认可。通过一个评价过程,达到标准后,就可颁发职业资格证书。学习过程可以是通过工作过程进行的,也可以是通过成功地学习一组课程来进行,两者都可以。一旦获得了职业资格证书,就意味着获得了政府认可,可以进入劳动力市场,以及获得继续教育的机会。在这三个要素中,核心要素无疑是标准。因为模块实际上是标准的具体化,而证书是对标准的正式认可。根据职业资格证书等级划分所依据的标准的不同,不同国家的职业资格证书划分为三种基本的模式,即基于职业的职业资格证书模式、基于能力的职业资格证书模式和基于教育的职业资格证书模式。

   (一)基于职业的职业资格证书

这一模式以荷兰为代表,

荷兰职业资格证书开发小组认为,职业资格证书的水平划分应反映职业实践水平,要基于职业的特征,而不是教育结构,也不是能力水平,前者把它与基于教育的职业资格证书模式区分开来了,后者把它与基于能力的职业资格证书模式区分开来了。从荷兰所开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标准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模式的职业特征。

荷兰职业资格证书开发小组采取了下列程序来开发荷兰资格证书框架:(1)研究国家和国际的划分框架;(2)选择划分标准;(3)定义证书水平划分的标准;(4)把这些划分标准制定量表;(5)确定资格证书的水平结构。

在确定职业资格证书水平划分的标准时,他们一开始就去掉了下列几个标准:接受了非常合适的教育或培训、专业经历的时间以及是否完成了一个教育计划,因为这些标准主要涉及的是教育方面。经过筛选后,工作组最后确定了五个用于职业资格证书水平划分的可能合适的标准,即(1)独立性;(2)责任;(3)复杂性;(4)理论与实践水平;(5)迁移。

在这五个标准中,后来又删除了两个,即独立性和理论与实践水平,因为它们不符合下列要求:(1)职业资格证书水平划分的标准必须与学习形式无关,比如可以通过工作经历来学习,也可通过学校教育来学习;(2)标准必须与职业实践水平相适应;(3)标准必须适用于国际交流。按照这些标准,删除独立性,是因为每个人都是独立地工作的,而不必考虑这个人的职业水平。并且这一标准不可能付诸实践,也无法测量。关键的问题实际上是一个人所拥有的责任的程度。删除理论与实践水平,是因为它实际上指的是认知技能与动作技能,因此它所要阐述的是技能的性质而不是职业结构的水平。他们认为必须避免这样一种情况,即把不明确的认知技能置于比动作技能更高的水平。把理论与实践水平删除掉是很有意思的,它反映了荷兰职业资格证书开发小组根据职业,而不是能力来划分职业资格证书水平这一基本理念,这使它与英国的基于能力的职业资格证书模式明显地区别开来了。

在确定职业资格证书水平划分的标准后,他们对剩下的三个标准做出了如下定义:(1)责任,指职业行动对别人所执行的职业行动影响的程度,它被划分为三个水平:①只负责自己的行动;②不存在责任层级,责任是相互的;③存在与监督、管理相关的层级责任;(2)复杂性,指职业行动基于标准程序的程度,它被划分为四个水平:①机械的日常方法,主要是机械地执行;②依据标准程序,但主要不是机械地执行这一程序;③要综合标准程序,主要是运用熟悉的程序解决问题;④开发新程序,运用问题解决技能形成新方法,可能给职业岗位增添新的内容;(3)迁移,指职业行动能够被应用于不同职业情境的程度,它被划分为三个水平:①工作相关技能,这些技能是生产周期的一部分;②职业相关技能,技能与生产技术相联系;③职业独立技能,技能可被应用于不同的职业或工作。

按照开发程序,在对职业资格证书水平划分的标准做出定义后,就要把这些标准制定成量表,用于确定职业资格证书的水平。下面三个表格所显示的是这三个标准与职业资格证书水平之间的关系。从阴影的长度可以看出,即使是在同一标准中,如责任,还包括一些亚水平。这一划分没有规则可循,它是由工作小组确定的。

表一   责任程度与职业资格证书水平之间的关系

 责任

水平5

 

水平4

 

 

 

水平3

水平2

水平1

  

只负责自己的行动 

不存在层级责任,责任是相互的 

存在与监督、管理相关的层级责任 

 表二   复杂程度与职业资格证书之间的关系

 

复杂性

水平5

 

 

 

 

水平4

水平3

水平2

水平1

 

机械的日常方法,主要是机械地执行

依据标准程序,但主要不是机械地执行这一程序

要综合标准程序,主要是运用熟悉的程序解决问题

开发新程序,运用问题解决技能形成新方法,可能给职业岗位增添新的内容

 表三   迁移程度与职业资格证书水平之间的关系

 迁移(a=通用(allaround),s=专门化(specialist)

水平5

                 s    s   s    s   s   s   a    a  a   a  a

 

           s   s  s  a   a  a   a  a   a  a   a  a 

水平4

水平3

水平2

水平1

  

工作相关的技能:这些技能是生产周期的一部分

职业相关技能,技能与生产技术相联系 

职业独立技能,技能可应用于不同的职业或工作

 这样,荷兰职业资格证书开发小组就把职业资格证书划分成了五个等级,这五个等级分别描述如下:

水平1(助手)

工作者负责执行他自己的工作;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了机械的日常方法的应用,仅在有限的程度上应用标准程序;它包括工作相关的技能与知识。

水平2(基本的职业实践者)

工作者负责他自己的工作,另外在工作中还有一个与集体、同事合作的责任;工作内容包括应用机械的日常方法和标准程序;它包括职业相关的技能与知识。

水平3(全方位的职业实践者)

工作者负责执行他自己的工作,同时必须负责他对别的同事的行动(非层级的)。另外,他还承担着明确的和层级的责任;要应用机械的日常方法和标准程序进行监督与管理,他的工作还包括了应用标准程序和综合标准程序;它包括了大部分职业技能与知识。

水平4

工作者负责执行他自己的工作,同时也要负责他对同事的行动(非层级的)。另外,他承担着明确的层级责任,这些责任涉及到规划和/或行政和/或管理和/或整个生产流程的开发;他要综合或开发新的程序;它包含专家技能、知识,和/或职业独立的技能和知识。

水平5所涉及的是高等专业教育领域,而高等专业教育并不利用这些指标。但是为了叙述的完整性,这里仍然阐述一下水平5的定义。

水平5 工作者负责执行他自己的工作,并且必须负责他自己的行动对同事的影响(非层级的)。另外,工作者承担着明确的层级责任,它不是指执行意义上的责任,如监督与管理,而是正规的组织意义上的责任;这一工作包括了应用和综合/设计有限数量的复杂标准程序(专门化),同时也包括了为大范围的活动应用、综合与设计标准程序。重点是根据政策的开发与执行情况,设计新的程序,或者战术与战略行动;它包括专门化的,独立于职业的技术和知识。

   从对这五个水平的描述可以看出,这五个水平的划分既和教育无关,也与工作者的职业能力无关,它仅仅是根据职业内容做出的区分。正是在这一意义上,可以把这一模式称为基于职业的职业资格证书模式。

   (二)基于能力的职业资格证书模式

这一模式以能力本位教育得到普遍运用的国家为代表,如英国和澳大利亚都是这一模式的典型代表。下面以英国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NVQ)为例,对这一模式的基本内涵做一阐述。

所谓“基于能力的职业资格证书模式”,就是主张把与职业相关的能力的复杂程度作为职业资格证书水平划分的基本依据,这从表四中可以清楚地看出。需要指出的是,这种能力不是某一特定地点、特定工作中的能力,也不是特定的个体完成任务的方式,而是对职业能力的一般描述。

表四  NVQ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框架:  

水平

标准描述

在接受管理的条件下,在完成一定范围的任务中所表现出的职业能力。

2

在接受有限管理的条件下,完成更多、要求更高的任务中所表现出的职业能力。

在一个明确的职业或工作范围中,取得满意的、负责任的成就所需要的职业能力。

设计明确的任务、产品或过程,或使之具体化,以及负责其他人的工作的能力。

5

在专业水平上反思的能力,掌握了一定范围的相关知识,并能在比4高的水平上运用这些知识的能力。

英国的NVQ规定,(1)职业资格证书必须用模块的形式来表达(通常一个职业资格证书包括8~12个模块);(2)证书所认可的是特定的能力水平,而不是模块;同一个模块可能出现在多个职业资格证书中,并可能出现在多个水平的职业资格证书中。而每一个模块必须用下列形式来表达。(1)要素(对能力领域的描述;一个模块通常包括3~8个要素);(2)成就标准(描述结果,根据它可对能力进行判断);(3)范围(描述不同的方面、背景等,能力体现在这些背景中);(4)证据要求(阐述证据类型,这些证据是进行能力评价的基础)。20世纪90年代中期,这一模式受到批评后,又增加了第5条,即基础知识/知识要求,包括知识、原理、理论等,它们与要素中所描述的能力领域相关。

NVQ在实践中遇到了下列问题:

第一,能力矛盾。NVQ所着眼的是职业能力,这就必然存在下列矛盾:(1)特定工作的要求与职业的广泛要求;(2)职业目前的要求与职业未来的要求;(3)处于领先地位的企业与应用陈旧模式与技术的企业。由于这一模式的刚性,英国职业资格证书授予团体和雇主不愿意开发和使用NVQ。为了改变这一局面,已有不同的人采取了不同的方法解决了这些问题。首先。在一些证书中,授予团体和相关专业组织采纳了“核心+选择”的方法,核心模块描述的是目前的要求,其它的选择模块用于:(1)特定情境;(2)拓宽能力范围,超越目前情境;(3)准备或适应新的要求。达到了核心模块的要求,以及某些选择模块的要求,就可获得证书。这样,实际上英国政府降低了NVQ的标准性。

第二,使用单元而不是完整的证书的情况有所增加。一些评价研究指出了这一点,即朝着模块努力的人数在增加,而颁发的完整的NVQ证书的数量却停滞不前。

第三,NVQ模块的广度,一些雇主认为是问题而不是优势,因为为了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它要求证书申请者所做的工作比他们目前要做的工作多。另外,为了拓宽技能的广度,有些雇主的确采取了工作轮回、在职培训、离岗培训等措施。但是在许多情况下,这些措施是在特定的工作中解释模块中的一般描述。在这一过程中存在着窄化能力描述的情况。

(三)基于教育的职业资格证书

    美国、法国以及我国目前实行的都是这一模式。

这一模式把接受一定程度的教育作为获得某种职业资格证书的必要条件,比如我国目前的教师资格证书就是如此。美国人事管理办公室颁发的《普通职位职业资格证书标准》(QualificationStandards for General SchedulePositions)也规定,申请者为了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必须在教育/培训与经验方面达到一定标准,或者二者结合,并对各种水平的职业资格证书所需的教育与经验所了详细规定。比如经验,就包括一般经验和专门经验。在下面的情况下需要一般经验,即完成某一个特定职位所需的知识与技能不是先决条件,而是要求申请者必须显示他拥有获得特定知识与技能的能力。专门经验通常是入门水平以上职位的要求,申请者必须显示他们拥有能成功地完成这些职位的任务的能力。专门经验通常是和准备就职的工作岗位相关的经验。而在美国职业资格证书标准中,对教育的需求通常在中学及同等学历以上。表五是一个美国职员和管理岗位的职业资格证书标准,从中可以明显地看出美国职业资格证书的“教育”特征。

表五  职员和管理岗位的职业资格证书标准

 等级/职位 

 经验

 教育 

一般经验

专门经验

GS-1

所有职位 

无 

 无 

 无 

GS-2

所有职位 

 3个月 

 无 

 中学或同等学历 

GS-3

职员—速记

其它所有职位

 6个月

中学或同等学历

中学以上一年教育 

GS-4

所有职位 

 一年 

 无 

 中学以上两年教育  

GS-5

职员—速记员

其它所有职位

 2年

 无

 一年,至少与GS-4的水平相当

中学以上四年教育(速记员除外)

GS-6及以上

所有职位

一年,至少与下一个较低水平相当

一般地说,不再要求更高学历

    法国的职业资格证书也可归入“基于教育的职业资格证书模式”,从法国职业资格证书水平划分的标准可以清楚地看出这一点。在法国,水平1和2的职业资格证书通常要求等于或高于工程师学校的培训要求;水平3通常要求高等技术员培训的文凭,或者高等技术学院文凭;水平4要求是管理岗位上的人员,或者拥有相当于技术学士或技术文凭的证书;水平5通常要求相当于BEP和CAP水平的培训。

返回顶部